GitHub常见开源协议
前言
了解開源協議,合理使用輪子,避免法律風險。本次總結6種常用的開源協議。
先借助下圖理解下
一、BSD(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license)
BSD源自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是自由軟件中使用最廣泛的許可協議之一,其給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議。
- 使用者
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碼,也可以將修改后的代碼開源或閉源,甚至作為商業軟件再發布。前提是發布的源代碼、二進制可執行文件相關文檔中需包含BSD許可協議聲明,并且不能使用開源機構名字做產品的市場推廣
- 使用BSD前提條件
當你發布使用了BSD協議的代碼,或以BSD協議代碼為基礎做二次開發時,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源代碼,則在源代碼中必須帶有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2、如果再發布的是二進制類庫/軟件,則需要在類庫/軟件的文檔和版權聲明中包含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3、不可以使用開源代碼的作者/機構名字和原來產品的名字做市場推廣;
BSD 鼓勵代碼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碼作者的著作權。
BSD允許使用者修改和重新發布代碼,也允許基于BSD代碼上開發商業軟件的發布和銷售,因此很多公司企業在選用開源產品的時候都首選BSD協議(因為遵循BSD協議的代碼完全可控,必要的時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開發)。
二、MIT(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源自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MIT是和BSD一樣寬范的許可協議,作者只想保留版權,而無任何其他了限制。
- 使用者
只需在發布的源代碼、二進制可執行文件相關文檔中包含MIT許可協議聲明,便可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碼、作為商業軟件再發布、甚至使用開源機構名字做產品的市場推廣
三、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一個由Apache軟件基金會發布的自由軟件許可證,最初為Apache http服務器而撰寫。
該協議與BSD類似,同樣鼓勵代碼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權,允許代碼修改、再發布。
Apache Licence也是對商業應用友好的許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時候修改代碼來滿足需要并作為開源或商業產品發布/銷售。
- 前提條件
需要滿足的條件與BSD類似:
1、需要給使用代碼的用戶拷貝一份Apache Licence
2、如果你修改了代碼,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說明。
3、在延伸的代碼中(修改和有源代碼衍生的代碼中)需要帶有原來代碼中的協議,商標,專利聲明和其他原來作者規定需要包含的說明。
4、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一個Notice文件,則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帶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許可,但不可以表現為對Apache Licence構成更改。
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許可,但不可以表現為對Apache Licence構成更改。
四、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許可證最初由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理查德·斯托曼為GNU項目所撰寫。
GPL是一個Copyleft許可證,其派生作品只能以相同的許可條款分發:
使用者在軟件開發中只要使用GPL協議的相關類庫與代碼,則該軟件亦必須采用GPL協議,既必須開源與免費。
我們很熟悉的Linux操作系統、GNU編譯器集合(GCC)就是采用了GPL。
GPL協議和BSD、MIT、Apache Licence等鼓勵代碼重用的許可很不一樣。GPL的出發點是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其不允許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碼做為閉源的商業軟件發布和銷售(只要使用GPL協議的相關類庫與代碼,則該軟件亦必須采用GPL協議,既必須開源與免費。)。
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能免費使用各種版本的linux,包括商業公司的Linux、個人組織二次開發的Linux版本。
五、LGPL(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原本被稱為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最初于1991年發布,為與GPLv2保持一致而采用2.0版的編號;
許可證的2.1版與1999年在修訂后發布,與此同時,它被重命名為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以顯示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認為并不是所有程序庫都應當采用該許可證的態度;
LGPL的第3版于2007年發布,它以在GPL第3版之上附加應用一系列許可的方式表現。
LGPL是GPL的一個主要為類庫使用設計的開源協議,與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類庫的的軟件必須采用GPL協議不同。
LGPL允許商業軟件通過類庫引用方式使用LGPL類庫而不需要開源商業軟件的代碼,這使得采用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可以被商業軟件作為類庫引用并發布和銷售;但使用者如果修改了LGPL協議的代碼或衍生,則所有修改的代碼和衍生的代碼都必須采用LGPL協議。
六、Mozilla(Mozilla Public License)
Mozilla開源協議由Mozilla基金會開發并維護。
該協議融合了BSD許可與GNU通用公共許可協議的特性,追求平衡專有軟件和開源軟件開發者之間的顧慮(平衡開發者對源代碼的需求和他們利用源代碼獲得的利益)。
Mozilla允許使用者在自己已有的源代碼庫上加一個接口,除了對接Mozilla Public License開源庫的接口程序源代碼以MPL許可的形式對外許可外,源代碼中的其他源碼可以不用MPL許可證的方式強制對外許可。
- 使用BSD前提條件
1、經MPL許可證發布的源代碼的修改也要以MPL許可證的方式再許可出來;
2、如果修改了代碼,需要有一個專門文件描述對源代碼程序的修改時間和修改方式;
了解更多 詳解常見開源協議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GitHub常见开源协议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 上一篇: 零售行业数据分析,你必须要知道这些
- 下一篇: flexnet许可证服务器_AN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