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TA[ ]]
問題引入:
最近在開發webservice + xml協議的接口時發現一個問題:webservice配置文件如上圖所示(生成請求xml報文的原理:解析requestSameSpace標簽和variableSameSpace標簽下的內容,將其合并為一個完整的請求報文),當我把xml格式的文本使用<![CDATA[ ]]> 包裹起來的時候能生成正確xml格式的報文;而如果不使用<![CDATA[ ]]> 來包裹,盡管你在webservice的配置文件中是以xml格式定義的文本,但是生成的報文卻是map格式的。報文如下圖所示:
生成的錯誤的map格式的報文:
生成的正確的xml格式的報文:
CDATA
這就促使我去查了一些資料,有關<![CDATA[ ]]> 的用途,整理如下:
CDATA的定義:
CDATA DTD的屬性類型,全名character data,指不由xml解析器進行解析的文本數據。在標記的CDATA下,所有的標記、實體引用(特殊字符)都會被忽略,而被當作字符數據來看待。
CDATA的形式:
CDATA的形式如下: <![CDATA[文本內容]]> CDATA的文本內容中不能出現字符串“]]>”,也不能嵌套。 CDATA區域是由“<![CDATA["為開始標記,以“]]>”為結束標記,注意CDATA為大寫。
DTD實例:
指定類型為CDATA以后就可以在XML中被用于實例,例如下面payment 元素的type屬性被指定為CDATA類型后在XML中就可以賦于”check”的字符數據。
<!ATTLIST payment type CDATA "check">XML 實例:
在CDATA標記中的信息被解析器原封不動地傳給應用程序,并且不解析該段信息中的任何控制標記。例如:
<name><first>Bill</first><last>Gates</last></name>而解析器會把它分解為像這樣的子元素:
<name> <first>Bill</first> <last>Gates</last> </name>轉義字符:
非法的xml字符必須被替換為實體引用(entity reference)。如果在XML文檔中使用類似”< ” 的字符, 那么解析器將會出現錯誤,因為解析器會認為這是一個新元素的開始。所以不應該象下面那樣書寫代碼:
<message>if salary < 1000 then</message>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必須將字符”< ” 轉換成實體,象下面這樣:
<message>if salary < 1000 then</message>在 XML 中有 5 個預定義的實體引用:
< < 小于號 > > 大于號 & & 與(和)號 ' ' 單引號 " " 雙引號注釋:嚴格地講,在 XML 中僅有字符 “<”和”&” 是非法的。省略號、引號和大于號是合法的,但是把它們替換為實體引用是個好的習慣。
PS:有關如何使用webservice + xml協議開發接口,隨后我會繼續給出一篇開發指南。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CDATA[ ]]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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