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技与新麻烦
前兩年,有位互聯網大佬說,中國的用戶是愿意用隱私交換便利的,引來網上一片聲討。隱私權作為人身權利的一部分,是受憲法保護的,憲法第四十條還明確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了公權力依法檢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商業公司顯然不在授權之列。大佬可能在實然的世界里待得太久,忘了還有個應然的世界。
不過,縱使能用鍵盤把一位大人物懟得不敢吱聲,我們也知道這談不上什么勝利,隱私仍然每時每刻都在泄露。在這個互聯網時代,我們在手機和電腦上勾選了無數用戶協議,這大概就是他所謂的“愿意”,但如果并沒有另一個產品可選,這種“愿意”終歸是虛偽的。更糟糕的是,許多越權獲得的信息,轉手就進入了市場,流向未知的黑暗。
因為切身,隱私問題更容易被關注,但這只不過是新科技帶來的新麻煩之一。在更大的圖景里,計算機科學發展一騎絕塵,而我們生活的其他部分顯得沒跟上節奏。樂觀的人說,這就像汽車替代馬車,只要等配套的東西齊備就好了,高速公路、交通法規、駕校、保險,這些一應俱全后,所有的麻煩和沖突就會消失,生活質量還能上一個臺階。更有一種技術樂觀主義說,計算機技術不同于以往的科技進步,這里會存在技術奇點,跨過這個奇點后,人類會獲得全新且顛覆性的力量。按這種說法,既然這次變革如此迥異,反而就有理由懷疑能否消化它,它完全可以不像汽車一樣被馴服。
當然,另有一點顯而易見:科技變革的社會后果并不僅僅取決于它本身的屬性,更取決于發生在何種社會。
《工具還是武器》
布拉德?史密斯 卡羅爾?安?布朗 著 楊靜嫻 趙磊 譯
中信出版社2020年2月
這本書廣泛討論了新技術引發的諸多問題,如隱私安全、網絡犯罪、網絡戰爭、社交媒體加劇觀念分裂、科技重構商業導致貧富差距擴大、人工智能的倫理道德問題等等。作為微軟的總裁和首席法務官,布拉德?史密斯聲言,“如果你掌握了能夠改變世界的科技,那么你就有責任幫助解決你所創造的世界面臨的問題。”
以數據執法為例。微軟每年會收到75個國家的超過5萬份搜查令和傳票,要求微軟配合提供IP地址、聯系人列表甚至是電子郵件內容。在美國,正常流程是檢察官先從法官那里申請到一份搜查令,拿著它才能要求微軟配合。大部分時候還會附帶一份封口令,禁止微軟告訴用戶你正在被調查,并且超過三分之二的封口令期限是“永久”。從微軟這樣的第三方獲取資料,本就不應是常態,因為正常情況完全可以拿著搜查令去找當事人。事事要求保密就更不合理了,面對越來越多的搜查令和封口令,微軟決定起訴,它有兩點論據:一,濫用封口令讓微軟沉默,這侵犯了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言論自由;二,憲法第四修正案保護人們免受非法調查和扣押的權利,在有封口令的情形下,人們根本無法知道自己被調查,也就無從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
法官并沒有完全支持微軟的主張。但在訴訟過程中,微軟廣泛征集同盟,有來自科技界、商界和新聞界的組織,還有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的前官員,他們通過“法庭之友”陳述參與此案,這個聲勢足以促使司法部認真考慮它過去的做法。經過談判,司法部對封口令使用作出更嚴格的限定,也要求檢察官在從第三方調取資料前,應該先嘗試尋求當事人的配合。最終微軟撤訴。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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