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怎么收
重慶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按年進行征收,分期繳納。
征收標準:
1.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 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 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 2%。2019年1月1日起認定的前兩年主城區商品住房建筑面積的成交均價是8815元/m*。
2.三無人員(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0.5%。
3.若客戶情況以上兩種情況均滿足,則按照高檔住宅標準征收房產稅且無免稅面積。
征收對象: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三無人員(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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