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项目合同管理(1)-章节重点
合同和合同法(合同類型)
一、按照范圍
?項目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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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方將項目的全過程作為一個整體發包給同一個賣方的合同,要求只與同一個賣方訂立承包合同,可以采用訂立一個總合同或若干個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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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適用于經驗豐富、技術實力雄厚且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強的賣方,買方只需與一個賣方溝通,容易管理與協調
?項目單項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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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個賣方只承包項目中的某一項或某幾項內容,買方分別與不同的賣方訂立項目單項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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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于買方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的要求較高
?項目分包合同
經合同約定和買方認可,賣方將其承包項目的某一部分或某幾部分項目(非項目的主體結構)再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方,并與分包方訂立的合同
★必須同時滿足的5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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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過買方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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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包方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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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只能分包部分項目,而不能轉包整個項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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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包的部分必須是項目非主體工作→非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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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包方不能再次分包→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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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付款方式
?總價合同
概念—為既定產品或服務的采購設定一個總價,買方必須準確定義要采購的產品或服務
特點—總價固定,買方風險小,賣方承擔成本風險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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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總價合同(FFP)—價格在一開始就被確定,并且不允許改變(除非工作范圍發生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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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FPIF)—允許有一定的績效偏差,并對實現既定目標給予財務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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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FP-EPA)—考慮了通貨膨脹、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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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訂購單—購買標準產品,且數量不大
?成本補償合同
概念—向賣方支付為完成工作而發生的全部合法實際成本(可報銷成本),外加一筆費用作為賣方的利潤
特點—買方承擔成本風險,賣方風險小
分類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CPFF)—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實報實銷),并向賣方支付一筆固定費用作為利潤
(2)成本加獎勵費用合同(CPAF)—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實報實銷),買方再憑自己的主觀感覺給賣方支付一筆利潤,完全由買方根據自己對賣方績效的主觀判斷來決定獎勵費用,并且賣方通常無權申訴
(3)成本加激勵費用合同(CP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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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為賣方報銷履行合同工作所發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即成本實報實銷),并在賣方達到合同規定的績效目標時,向賣方支付預先確定的激勵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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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實際成本大于目標成本,賣方可以得到的付款總數為"目標成本+目標費用+買方應負擔的成本超支";如果實際成本小于目標成本,則賣方可以得到的付款總數為"目標成本+目標費用-買方應享受的成本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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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實際成本:110>100,付款總數:"100+2+2=104",利潤:1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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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實際成本:90<100,付款總數:"100+2-8=94",利潤:94-90=4
?工料合同—
(1)按項目工作所花費的實際工時數和材料數,按事先確定的單位工時費用標準和單位材料費用標準進行付款
(2)兼具成本補償合同和總價合同的某些特點的混合型合同
三、★合同類型的選擇
1、總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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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賣方承擔成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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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任務和范圍、目標和驗收標準很明確,且項目的設計已具備詳細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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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量小、工期短(1年內),施工環境因素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
2、成本補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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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買方承擔成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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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性質、工作范圍都不清楚或項目存在較高風險
3、工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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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雙方分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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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性質清楚,但范圍不是很清楚,工作不復雜,又需要快速簽訂合同
4、單邊合同(訂購單)—購買標準產品,且數量不大
四、合同法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本文由《每天一小時,兩月拿證》整理,獲取更多請登陸1634網。
?格式條款又稱為標準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非格式條款優先)
?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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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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