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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问答

jQuery代码优化的9种方法

發布時間:2025/7/14 编程问答 26 豆豆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 jQuery代码优化的9种方法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前面的話

  本文將詳細介紹jQuery代碼優化的9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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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對選擇器

  在jQuery中,可以用多種選擇器,選擇同一個網頁元素。每種選擇器的性能是不一樣的,應該了解它們的性能差異

  1、最快的選擇器:id選擇器和元素標簽選擇器

  舉例來說,下面的語句性能最佳:

$('#id') $('form') $('input')

  遇到這些選擇器的時候,jQuery內部會自動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比如getElementById()),所以它們的執行速度快。

  2、較慢的選擇器:class選擇器

  $('.className')的性能,取決于不同的瀏覽器。Firefox、Safari、Chrome、Opera瀏覽器,都有原生方法getElementByClassName(),所以速度并不慢。但是,IE5-IE8都沒有部署這個方法,所以這個選擇器在IE中會相當慢

  3、最慢的選擇器:偽類選擇器和屬性選擇器

  找出網頁中所有的隱藏元素,就要用到偽類選擇器:

$(':hidden')

  屬性選擇器的例子則是:

$('[attribute=value]')

  這兩種語句是最慢的,因為瀏覽器沒有針對它們的原生方法。但是,一些瀏覽器的新版本,增加了querySelector()和querySelectorAll()方法,因此會使這類選擇器的性能有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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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父子關系

  下面六個選擇器,都是從父元素中選擇子元素

$('.child', $parent) $parent.find('.child') $parent.children('.child') $('#parent > .child') $('#parent .child') $('.child', $('#parent'))

  1、下面這條語句的意思是,給定一個DOM對象,然后從中選擇一個子元素。jQuery會自動把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這會導致一定的性能損失。它比最快的形式慢了5%-10%

$('.child', $parent)

  2、這條是最快的語句。.find()方法會調用瀏覽器的原生方法(getElementById,getElementByName,getElementByTagName等等),所以速度較快

$parent.find('.child')

  3、這條語句在jQuery內部,會使用$.sibling()和javascript的nextSibling()方法,一個個遍歷節點。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50%

$parent.children('.child')

  4、jQuery內部使用Sizzle引擎,處理各種選擇器。Sizzle引擎的選擇順序是從右到左,所以這條語句是先選.child,然后再一個個過濾出父元素#parent,這導致它比最快的形式大約慢70%

$('#parent > .child')

  5、這條語句與上一條是同樣的情況。但是,上一條只選擇直接的子元素,這一條可以選擇多級子元素,所以它的速度更慢,大概比最快的形式慢了77%

$('#parent .child')

  6、jQuery內部會將這條語句轉成$('#parent').find('.child'),比最快的形式慢了23%

$('.child', $('#parent'))

  所以,最佳選擇是$parent.find('.child')。而且,由于$parent往往在前面的操作已經生成,jQuery會進行緩存,所以進一步加快了執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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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度使用jQuery

  jQuery速度再快,也無法與原生的javascript方法相比。所以有原生方法可以使用的場合,盡量避免使用jQuery。

  以最簡單的選擇器為例,document.getElementById("foo")要比$("#foo")快10多倍

  再來看一個例子,為a元素綁定一個處理點擊事件的函數:

  $('a').click(function(){alert($(this).attr('id'));});

  這段代碼的意思是,點擊a元素后,彈出該元素的id屬性。為了獲取這個屬性,必須連續兩次調用jQuery,第一次是$(this),第二次是attr('id')。

  事實上,這種處理完全不必要。更正確的寫法是,直接采用javascript原生方法,調用this.id:

  $('a').click(function(){alert(this.id);});

  根據測試,this.id的速度比$(this).attr('id')快了2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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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緩存

  選中某一個網頁元素,是開銷很大的步驟。所以,使用選擇器的次數應該越少越好,并且盡可能緩存選中的結果,便于以后反復使用。

  比如,下面這樣的寫法就是糟糕的寫法:

  jQuery('#top').find('p.classA');jQuery('#top').find('p.classB');

  更好的寫法是:

  var cached = jQuery('#top');cached.find('p.classA');cached.find('p.classB');

  根據測試,緩存比不緩存,快了2-3倍

  jQuery的一大特點,就是允許使用鏈式寫法

$('div').find('h3').eq(2).html('Hello');

  采用鏈式寫法時,jQuery自動緩存每一步的結果,因此比非鏈式寫法要快。根據測試,鏈式寫法比(不使用緩存的)非鏈式寫法,大約快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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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委托

  javascript的事件模型,采用"冒泡"模式,也就是說,子元素的事件會逐級向上"冒泡",成為父元素的事件。

  利用這一點,可以大大簡化事件的綁定。比如,有一個表格(table元素),里面有100個格子(td元素),現在要求在每個格子上面綁定一個點擊事件(click),請問是否需要將下面的命令執行100次?

  $("td").on("click", function(){$(this).toggleClass("click");});

  回答是不需要,我們只要把這個事件綁定在table元素上面就可以了,因為td元素發生點擊事件之后,這個事件會"冒泡"到父元素table上面,從而被監聽到

  因此,這個事件只需要在父元素綁定1次即可,而不需要在子元素上綁定100次,從而大大提高性能。這就叫事件的"委托處理",也就是子元素"委托"父元素處理這個事件

  $("table").on("click", "td", function(){$(this).toggleClass("click");});

  更好的寫法,則是把事件綁定在document對象上面

  $(document).on("click", "td", function(){$(this).toggleClass("click");});

  如果要取消事件的綁定,就使用off()方法

$(document).off("click",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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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改動DOM

  1、改動DOM結構開銷很大,因此不要頻繁使用.append()、.insertBefore()和.insetAfter()這樣的方法

  如果要插入多個元素,就先把它們合并,然后再一次性插入。根據測試,合并插入比不合并插入,快了將近10倍

  2、如果要對一個DOM元素進行大量處理,應該先用.detach()方法,把這個元素從DOM中取出來,處理完畢以后,再重新插回文檔。根據測試,使用.detach()方法比不使用時,快了60%

  3、如果要在DOM元素上儲存數據,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var elem = $('#elem');elem.data(key,value);

  而要寫成

  var elem = $('#elem');$.data(elem[0],key,value);

  根據測試,后一種寫法要比前一種寫法,快了將近10倍。因為elem.data()方法是定義在jQuery函數的prototype對象上面的,而$.data()方法是定義jQuery函數上面的,調用的時候不從復雜的jQuery對象上調用,所以速度快得多

  4、插入html代碼的時候,瀏覽器原生的innterHTML()方法比jQuery對象的html()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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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少生成jQuery對象

  每當使用一次選擇器(比如$('#id')),就會生成一個jQuery對象。jQuery對象是一個很龐大的對象,帶有很多屬性和方法,會占用不少資源。所以,盡量少生成jQuery對象

  舉例來說,許多jQuery方法都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供jQuery對象使用的版本,另一個是供jQuery函數使用的版本。下面兩個例子,都是取出一個元素的文本,使用的都是text()方法

  既可以使用針對jQuery對象的版本:

  var $text = $("#text");var $ts = $text.text();

  也可以使用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

  var $text = $("#text");var $ts = $.text($text);

  由于后一種針對jQuery函數的版本不通過jQuery對象操作,所以相對開銷較小,速度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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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作用域鏈最短的方法

  嚴格地說,這一條原則對所有Javascript編程都適用,而不僅僅針對jQuery

  我們知道,Javascript的變量采用鏈式作用域。讀取變量的時候,先在當前作用域尋找該變量,如果找不到,就前往上一層的作用域尋找該變量。這樣的設計,使得讀取局部變量比讀取全局變量快得多

  請看下面兩段代碼,第一段代碼是讀取全局變量:

  var a = 0;function x(){a += 1;}

  第二段代碼是讀取局部變量:

  function y(){var a = 0;a += 1;}

  第二段代碼讀取變量a的時候,不用前往上一層作用域,所以要比第一段代碼快五六倍

  同理,在調用對象方法的時候,closure模式要比prototype模式更快

  prototype模式:

  var X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X.prototype.get_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name; };

  closure模式:

  var Y = function(name) {var y = { name: name };return { 'get_name': function() { return y.name; } };};

  同樣是get_name()方法,closure模式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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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Pub/Sub模式管理事件

  當發生某個事件后,如果要連續執行多個操作,最好不要寫成下面這樣:

  function doSomthing{doSomethingElse();doOneMoreThing();}

  而要改用事件觸發的形式:

  function doSomething{$.trigger("DO_SOMETHING_DONE");}$(document).on("DO_SOMETHING_DONE", function(){doSomethingElse(); });

  還可以考慮使用deferred對象

  function doSomething(){var dfd = new $.Deferred();//Do something async, then... //dfd.resolve();return dfd.promise();}function doSomethingElse(){$.when(doSomething()).then(//The next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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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于:https://www.cnblogs.com/xiaohuochai/p/8270561.html

《新程序員》:云原生和全面數字化實踐50位技術專家共同創作,文字、視頻、音頻交互閱讀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jQuery代码优化的9种方法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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