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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博士解读李国庆夺权:公告无法律效力 仅有舆论战效果

發布時間:2023/11/22 综合教程 37 生活家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 民商法博士解读李国庆夺权:公告无法律效力 仅有舆论战效果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本文由知乎答主進擊的 lawyer 撰文,騰訊科技整理,作者系在讀民商法博士)

  4 月 26 日下午,據媒體爆料稱,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今日帶人上門搶當當公章,并在公司張貼《告當當網全體員工書》。李國慶回復騰訊新聞:依法接管當當。

  告員工書顯示,李國慶已于 4 月 24 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李國慶當選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接管公司,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俞渝不再擔任當當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

  對此,知乎用戶、在讀民商法博士“進擊的 lawyer”認為,對于這份通告本身,我認為毫無法律效力,僅有輿論戰、心理戰的效果。

  以下為“進擊的 lawyer”回答全文(騰訊科技稍作整理):

  《公司法》是典型的團體法,講究的是集體行權,資本多數決。

  誰來管理公司(做總經理或執行董事),誰來代表當當(做法定代表人),這不是一份通告能解決的問題。

  而要開股東會(任命董事、法定代表人),開董事會(任命總經理),在會議上按照《公司法》關于兩會的基本議事原則以及當當自己的規定(不知道有沒有),投票表決。

  所以對于這份通告本身,我認為毫無法律效力,僅有輿論戰、心理戰的效果,類似于“敵將已斬,余眾投降不殺”這種真假難辨,但可以動搖軍心的戰場秘技。

  我更關注的,是新聞最后的一行字,同行有律師,并且李國慶稱其握有股東會決議。

  這個比較關鍵,如果真的有股東會決議,李總趕緊亮出來吧,不然敵方反攻馬上要開始了。

  把那封《告當當網全體員工書》通篇看下來,內容主要還是在打感情牌,細分的話有三類:

  1、痛斥俞渝竊取李國慶的創業果實,不尊重李的創始人地位,上位過程有重大道德瑕疵;

  2、批判俞渝接手之后多項決策失誤,影響公司發展前景,無視員工權益,能力人品不合格;

  3、指責俞渝不給股東分紅,對核心員工不履行股權激勵義務,股東離心離德。

  其目的,無外乎是團結盡可能多數,減輕奪權阻力。但從法律上看,這篇通告并沒有什么干貨。唯一值得提到的點,是其主張因夫妻關系存續,所以李國慶“實際”持有當當 45.85% 的股權,再加上兩個投資機構的支持,堪堪過半(53.87%),所以 4 月 24 號開了股東會和董事會,實現了所謂的“罷免俞渝,李總上位”。

  事情的真相是這樣嗎?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分析。

  疑點一決議安在?

  如果真的有兩會決議,為什么不拿出來?跟《告員工書》貼在一起,那效果不是更好嗎?接管得會更順利,過渡會更平滑,外界也不會掀起輿論巨浪。

  疑點二程序合規?

  同一天開股東會和董事會,程序上的瑕疵顯而易見。按照《公司法》第四十八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的規定: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而股東會和董事會無論是開會還是提案,都有法定的程序。需要提前一定的時日通知參會各方,議案也必須按法定方式提交表決,股東會不得對不符合提案程序的議案進行表決,董事會同理。程序的細節除了《公司法》之外,要依照章程的規定。

  我們看,李國慶可沒有說他們改過章程。那么以當當上市公司的規范治理體系,章程不可能嚴重破壞兩會的規則,不可能剝奪股東、董事的程序權利。

  那么,這么緊鑼密鼓的開會,就算股東會程序沒有重大瑕疵,董事會一定是違規了吧~

  違規的會議決議怎么看呢?我傾向于認為沒有效力,因為這樣的違規充滿了惡意、蓄意和針對性,為了保護相關方利益,也應該推翻掉重來。

  疑點三股權幾何?

  從目前的消息來看,李、俞二人還沒離婚。那么李國慶計算自己持股的比例就有問題了。

  夫妻共同財產沒錯,可是只要沒離婚,沒協議,那么這股權就應該是共有。李國慶可以說自己享有 XX%的權益,但不能直接把這權益份額拿出來到股東會上去投票。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擁有,必然也要共同處分,無論是賣掉、分掉還是使用(投票),都應該“共商共議”,而不是拿個計算器算好自己的比例,就直接單干了。

  所以,這樣的股東會決議,即便真有,效力也是堪憂。

  這么多年做律師,對股權之爭也算熟悉,大股東欺負小股東的常見,但小股東自己開會把大股東給踢出局的不多,也是漲見識。

  最后說說這個瓜對當當的影響,我覺得不會很大。李和俞畢竟還是兩口子,財產還沒分開,而且也分不開,他們不會傻到去損害公司的利益,他們要的只是另一方出局(放權)。

  我猜,現在公章在手,李國慶應該得到了絕大多數公司中層及以下的倒戈支持。其他的強硬山頭,怕也支持不了多久。

  而俞渝想要維權可就難了,走法律途徑,李國慶隨便扯些股權代持+夫妻共產出來,就足以把訴訟拖進猴年馬月。

  說到底,這一次不是規則的勝利。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民商法博士解读李国庆夺权:公告无法律效力 仅有舆论战效果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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