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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
發布時間: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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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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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8月25日電,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繼續實施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置抵債不動產,可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取得該抵債不動產時的作價為銷售額,適用9%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來源: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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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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