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什么材料(复婚需要什么材料)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復婚需要什么材料(復婚需要什么材料)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辦理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 辦復婚需要哪些材料
- 復婚要哪些資料
- 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 復婚帶什么證件
辦理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辦理復婚有以下手續:1、男女雙方應當提供,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離婚證)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共同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申請材料。
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辦復婚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復婚應當準備以下材料:1、雙方的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證明;
2、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3、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或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離婚或喪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復婚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我國的相關法律對復婚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需要復婚的雙方當事人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等資料,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復婚手續。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對雙方提交的資料和雙方的關系審核完畢后,會為通過審核的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分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法律分析:1、事先要準備好一些材料: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者是離婚判決書。2、雙方可以到一方的戶口的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復婚,兩個人各自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的登記申請表就可以。然后在婚姻登記處親自簽名和按指印就可以。3、經過工作人員的審核,婚姻登記機關就會重新發放結婚證,還會收回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4、雙方夫妻都要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婚姻登記處才會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復婚帶什么證件
法律分析:復婚需要的證件,第一,戶口證明。第二,居民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的身份證件。第三,離過婚的,應當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復婚需要什么材料(復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復婚需要什么材料(復婚需要什么材料)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复婚需要什么材料(复婚需要什么材料)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 上一篇: 子宫内膜异位选择试管婴儿好吗
- 下一篇: 药家鑫的话应验了(药家鑫的话什么话应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