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出台)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勞動法關于休假的規定(勞動法關于休假的規定出臺)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 勞動法休假規定細則
- 勞動法關于上班時間與休假的規定
- 勞動法休假制度規定細則是怎樣的
- 勞動法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
勞動法休假規定細則
關于休假制度的規定:1、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2、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3、帶薪年休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一、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二、以下情形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關于上班時間與休假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 保證勞動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客觀:
勞動法(labourlaw),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我國的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為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需配合使用)勞動法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相關規定如下: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勞動法休假制度規定細則是怎樣的
勞動者除了認真工作外,還有相應的休假和休息,勞逸結合才能更好地工作,而我國勞動法對勞動者休息和休假是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需要遵守,那么勞動法休假制度規定細則是怎樣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一、勞動法休假制度規定的具體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年休假怎么辦
年休假是指單位的勞動者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帶薪連續休假的制度。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機關、團體、企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的工作人員都可享受休假。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不能安排年休假工資要按3倍算
如果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工資折算為日工資按照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計算。比如一名員工工作滿3年,月工資為5000元,那么他該休的年休假為5天;假如這5天他沒有休年休假,單位應該支付他3448元((5000元÷21.75天)×5天×3倍)未休年休假工資。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是員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年休假一般有多少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5天。該《條例》第5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由勞動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勞動法休假制度規定的具體細則”問題進行的解答,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休假作出了規定,法定的假期包括春節、清明等,除了法定假期還有年假。
勞動法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
一、勞動法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勞動法職工請假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二、《勞動法》對請假的規定的細則
在長達四五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每個勞動者都會因為生病、結婚、生育等各種各樣的事情需要請假。事實上,請假的權利是法律對勞動者的一種尊重的保障。每個單位可能都會有自己的假期安排制度,但是都不能超越《勞動法》的框架。那么最新《勞動法》對請假的規定有哪些呢?
《勞動法》對請假的規定
(一)、病假
1、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 員工病假每月審核期間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
其余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后一周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周(指從休假回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2、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一周提出;
3、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4、薪金扣除公式為(基本工資 補貼)÷21.75×事假天數。
(三)、年假
公司將給予員工年假以使他們在工作之余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進行休息。
1、享受帶薪年假條件如下:
(1)所有公司員工在服務期滿一年后均可享有12個工作日的年假,服務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一個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無權享受年假;
(2)在服務的第一年,員工可享受的年假應根據該年的雇用時間按比例計算:工作日數÷365天×12天;
(3)員工雇用終止時,未休年假應根據該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計算平均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剩余年假天數。
2、休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1)請假≤1的申請,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
(2)請假少于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
(3)請假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一周提出;
(4)請假超過連續十個工作日的申請,必須提前兩周提出。
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必須填寫正規的年假申請單,并提交部門經理批準,再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假單請求(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單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單經理交。)
(四)、考試假
試用期滿的雇員一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天的考試假,僅在考試日與工作日沖突時才準許請考試假,而且考試科目須與雇員申請考試假時在本公司從事的工作有關。雇員應在考試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屬主管說明其申請考試假的打算,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主管簽字同意并附上準考證復印件后,遞交至人力資源部。雇員還應向公司報告考試結果。公司保留當雇員在發布考試結果之后12個月內離開公司時,向其索回支付給該雇員的每一天考試休假的工資全額的權利。
(五)、婚假
試用期之后,雇員經出具證明,在其首次合法結婚時,可享有婚假。在25歲之前結婚的男雇員和在23歲之前結婚的女雇員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齡之后結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婚假應在結婚前或結婚之日后三個月內連續休完(不分工作日或周末)?;榧傩杼崆爸辽僖粋€月提出申請,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六)、產假
女雇員享受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
1、懷孕三個月后,女雇員有權享受每月半天帶薪的孕婦檢查假;
2、懷孕六個月后,不應安排上夜班,必要時,工作崗位應做臨時調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內,女雇員可享受共90天產假,并享受全薪工資;
4、其嬰兒不超過一歲的女雇員,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工資的哺乳假;
5、產假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連續休完。
懷孕女雇員應當與其直接主管討論與懷孕有關的日程安排和計劃,以便提前做出適當安排。
(七)、計劃生育假
妊娠不足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雇員可享受15至30天流產假;妊娠超過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雇員可享受42天的流產假。女員工在流產假期間,可享受工資。為計劃生育目的而采取有關醫療措施的雇員可享受1至14天計劃生育假,有關員工在計劃生育假期間可享受工資,在生育后三年內做人工流產,可視為病假處理。計劃生育假必需在采取計生措施后一次性連續休完。
(八)、喪假
已過試用期雇員在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5天喪假;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時,可享受2天喪假。休喪假應事先獲得批準(有正當理由則可免除)。喪假僅在事發后五天內有效,并且應在這五天內休完。如果上述親戚的葬禮不在員工工作當地舉行,則根據距離而定,增加不超過三天的旅程假。在上述假期內員工將享受正常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法關于休假的規定(勞動法關于休假的規定出臺)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勞動法關于休假的規定(勞動法關于休假的規定出臺)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出台)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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