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一切險又稱“綜合險”。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主要險別之一。除承保平安險、水漬險全部責任外,還承保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各種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損失保險。
承保的外來原因損失包括:偷竊、提貨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滲漏、碰損、短量、混雜、串味、沾污、受熱受潮、銹損、鉤損、包裝破裂等危險造成的損失。一切險并非承保一切損失,對被保險人故意行為、貨物自然損耗、固有瑕疵與本質缺陷、以及戰爭、罷工等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在關于《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一切險”條款解釋的請示》的復函中對一切險承保范圍解釋如下:“海洋運輸保險‘一切險’是中國人民銀行在《關于下發外幣保險業務類保險條款的通知》中批準執行的。‘一切險’承保的范圍是平安險、水漬險及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來原因僅指偷竊、提貨不著、淡水雨淋、短量、混雜、玷污、滲漏、碰損、串味、受潮受熱、鉤損、包裝破裂、銹損。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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