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21)--内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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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面向对象(21)--内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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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事物的內部,還有一個部分需要一個完整的結構進行描述,而這個內部的完整的結構又只為外部事物提供服務,那么整個內部的完整結構最好使用內部類。
在Java中,允許一個類的定義位于另一個類的內部,前者稱為內部類,后者稱為外部類。
內部類一般用在定義它的類或語句塊之內,在外部引用它時必須給出完整的名稱。
內部類的名字不能與包含它的外部類類名相同。
內部類的分類:成員內部類(靜態、非靜態)和局部內部類(方法內、代碼塊內、構造器內)
成員內部類:
一方面,作為外部類的成員:
可以調用外部類的結構
可以被static修飾
可以被4種不同的權限修飾
另一方面,作為一個類:
類內可以定義屬性、方法、構造器等
可以被final修飾, 表示此類不能被繼承,不使用final,就可以被繼承
可以被abstract修飾
創建靜態的成員內部類實例
外部類名.內部類名 實例對象名 = new 外部類名.內部類名();創建非靜態的成員內部類實例
外部類名 外部類實例對象名 = new 外部類名(); 外部類名.內部類名 內部類實例對象名 = 外部類實例對象名.new 內部類名();內部類中調用屬性
public method(name){system.out.print(name); //方法形參system.out.print(this.name); //內部類實例對象的屬性system.out.print(外部類.this.name); //外部類實例對象的屬性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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