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对Java编程【集合处理】的规约
轉載自?阿里巴巴對Java編程【集合處理】的規約
集合處理
1. 【強制】關于 hashCode 和 equals 的處理,遵循如下規則:
1) 只要重寫 equals ,就必須重寫 hashCode 。
2) 因為 Set 存儲的是不重復的對象,依據 hashCode 和 equals 進行判斷,所以 Set 存儲的對象必須重寫這兩個方法。
3) 如果自定義對象做為 Map 的鍵,那么必須重寫 hashCode 和 equals 。
說明: String 重寫了 hashCode 和 equals 方法,所以我們可以非常愉快地使用 String 對象作為 key 來使用。
2. 【強制】 ?ArrayList 的 subList 結果不可強轉成 ArrayList,否則會拋出 ClassCastException異常,即 java.util.RandomAccessSubList cannot be cast to java.util.ArrayList .
說明: subList 返回的是 ?ArrayList 的內部類 ?SubList ,并不是 ?ArrayList ,而是ArrayList 的一個視圖,對于 SubList 子列表的所有操作最終會反映到原列表上。
3. 【強制】在 subList 場景中,高度注意對原集合元素個數的修改,會導致子列表的遍歷、增加、刪除均會產生 ConcurrentModificationException 異常。
4. 【強制】使用集合轉數組的方法,必須使用集合的 toArray(T[] array) ,傳入的是類型完全一樣的數組,大小就是 list . size() 。
說明:使用 toArray 帶參方法,入參分配的數組空間不夠大時, toArray 方法內部將重新分配內存空間,并返回新數組地址 ; 如果數組元素大于實際所需,下標為 [ list . size() ] 的數組元素將被置為 null ,其它數組元素保持原值,因此最好將方法入參數組大小定義與集合元素個數一致。
正例:
List<String> 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2); list.add("guan"); list.add("bao"); String[] array = new String[list.size()]; array = list.toArray(array);
反例:直接使用 toArray 無參方法存在問題,此方法返回值只能是 Object[] 類,若強轉其它類型數組將出現 ClassCastException 錯誤。
5. 【強制】使用工具類 Arrays . asList() 把數組轉換成集合時,不能使用其修改集合相關的方法,它的 add / remove / clear 方法會拋出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 異常。
說明: asList 的返回對象是一個 Arrays 內部類,并沒有實現集合的修改方法。 Arrays . asList體現的是適配器模式,只是轉換接口,后臺的數據仍是數組。
String[] str = new String[] { "you", "wu" };
List list = Arrays.asList(str);
第一種情況: list.add("yangguanbao"); ?運行時異常。
第二種情況: str[0] = "gujin"; 那么 list.get(0) 也會隨之修改。
6. 【強制】泛型通配符<? ?extends T >來接收返回的數據,此寫法的泛型集合不能使用 add 方法,而 <? super T> 不能使用 get 方法,做為接口調用賦值時易出錯。
說明:擴展說一下 PECS(Producer Extends Consumer Super) 原則:第一、頻繁往外讀取內容的,適合用<? ?extends T >。第二、經常往里插入的,適合用 <? super T> 。
7. 【強制】不要在 foreach 循環里進行元素的 remove / add 操作。 remove 元素請使用 Iterator方式,如果并發操作,需要對 Iterator 對象加鎖。
正例:
Iterator<String> iterator = list.iterator(); while (iterator.hasNext()) {String item = iterator.next();if (刪除元素的條件) {iterator.remove();} }反例:
List<String> a = new ArrayList<String>(); list.add("1"); list.add("2"); for (String item : list) {if ("1".equals(item)) {list.remove(item);} }說明:以上代碼的執行結果肯定會出乎大家的意料,那么試一下把“1”換成“2”,會是同樣的結果嗎?
8. 【強制】 在 JDK 7 版本及以上, Comparator 要滿足如下三個條件,不然 Arrays.sort,Collections.sort 會報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 異常。
說明:三個條件如下
1 ) x , y 的比較結果和 y , x 的比較結果相反。
2 ) x > y , y > z ,則 x > z 。
3 ) x = y ,則 x , z 比較結果和 y , z 比較結果相同。
反例:下例中沒有處理相等的情況,實際使用中可能會出現異常:
new Comparator<Student>() {@Overridepublic int compare(Student o1, Student o2) {return o1.getId() > o2.getId() ? 1 : -1;} };9. 【推薦】集合初始化時,指定集合初始值大小。
說明: HashMap 使用 HashMap(int initialCapacity) 初始化,
正例: initialCapacity = (需要存儲的元素個數 / 負載因子) + 1。注意負載因子(即loader factor)默認為 0.75, 如果暫時無法確定初始值大小,請設置為 16(即默認值)。
反例: HashMap 需要放置 1024 個元素,由于沒有設置容量初始大小,隨著元素不斷增加,容量 7 次被迫擴大, resize 需要重建 hash 表,嚴重影響性能。
10. 【推薦】使用 entrySet 遍歷 Map 類集合 KV ,而不是 keySet 方式進行遍歷。
說明: keySet 其實是遍歷了 2 次,一次是轉為 Iterator 對象,另一次是從 hashMap 中取出key 所對應的 value 。而 entrySet 只是遍歷了一次就把 key 和 value 都放到了 entry 中,效率更高。如果是 JDK 8,使用 Map . foreach 方法。
正例: values() 返回的是 V 值集合,是一個 list 集合對象 ;keySet() 返回的是 K 值集合,是一個 Set 集合對象 ;entrySet() 返回的是 K - V 值組合集合。
11. 【推薦】高度注意 Map 類集合 K / V 能不能存儲 null 值的情況,如下表格:
反例: 由于 HashMap 的干擾,很多人認為 ConcurrentHashMap 是可以置入 null 值,而事實上,存儲 null 值時會拋出 NPE 異常。
12. 【參考】合理利用好集合的有序性 (sort) 和穩定性 (order) ,避免集合的無序性 (unsort) 和不穩定性 (unorder) 帶來的負面影響。
說明:有序性是指遍歷的結果是按某種比較規則依次排列的。穩定性指集合每次遍歷的元素次序是一定的。如: ArrayList 是 order / unsort;HashMap 是 unorder / unsort;TreeSet 是order / sort 。
13. 【參考】利用 Set 元素唯一的特性,可以快速對一個集合進行去重操作,避免使用 List 的contains 方法進行遍歷、對比、去重操作。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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