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CSS样式覆盖规则
大家都知道CSS的全稱叫做“層疊樣式表”,但估計很多人都不知道“層疊”二字的含義。其實,“層疊”指的就是樣式的覆蓋,當一個元素被運用上多種樣式,并且出現重名的樣式屬性時,瀏覽器必須從中選擇一個屬性值,這個過程就叫“層疊”。樣式覆蓋(這種叫法更大眾化些)遵循一定的規則,之前我對這個規則一直似懂非懂的,直到這幾天看了”CSS: The Missing Manual”,才豁然開朗。下面是我的一些學習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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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很多情況都會導致一個元素被運用上多種樣式,樣式覆蓋的規則也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定,具體規則如下。
規則一:由于繼承而發生樣式沖突時,最近祖先獲勝。
CSS的繼承機制使得元素可以從包含它的祖先元素中繼承樣式,考慮下面這種情況: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html> <head> <title>rule 1</title> <style> body {color:black;} p {color:blue;} </style> </head> <body> ????<p>welcome to <strong>gaodayue的網絡日志</strong></p> </body> </html> |
strong分別從body和p中繼承了color屬性,但是由于p在繼承樹上離strong更近,因此strong中的文字最終繼承p的藍色。
規則二:繼承的樣式和直接指定的樣式沖突時,直接指定的樣式獲勝。
在上面的例子中,假如還指定了strong元素的樣式,如:
| 1 | strong {color:red;} |
那么根據規則二,strong中的文字最終顯示為紅色。
規則三:直接指定的樣式發生沖突時,樣式權值高者獲勝。
樣式的權值取決于樣式的選擇器,權值定義如下表。
| 標簽選擇器 | 1 |
| 類選擇器 | 10 |
| ID選擇器 | 100 |
| 內聯樣式 | 1000 |
| 偽元素(:first-child等) | 1 |
| 偽類(:link等) | 10 |
可以看到,內聯樣式的權值>>ID選擇器>>類選擇器>>標簽選擇器,除此以外,后代選擇器的權值為每項權值之和,比如”#nav .current a”的權值為100 + 10 + 1 = 111。
規則四:樣式權值相同時,后者獲勝。
考慮下面這種情況
| 1 | <p class="byline">Written by <a class="email" href="mailto:jean@cosmofarmer. com">Jean Graine de Pomme</a></p> |
| 1 2 | .byline a {color:red;} p .email {color:blue;} |
“.byline a”與”p .email”都直接指定了上面的a元素,且權值都為11,根據規則四,最終顯示藍色。
由于樣式表可以是外部的,也可以是內部的,規則四提醒我們要注意外部樣式表引入的順序(及<link>元素的順序),以及外部樣式表與內部樣式表的出現位置。一般來說,內部樣式表出現在所有外部樣式表的引入之后,一般是在</head>之前。
規則五:!important的樣式屬性不被覆蓋。
!important可以看做是萬不得已的時候,打破上述四個規則的”金手指”。如果你一定要采用某個樣式屬性,而不讓它被覆蓋的,可以在屬性值后加上!important,以規則四的例子為例,”.byline a {color:red !important;}”可以強行使鏈接顯示紅色。大多數情況下都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控制樣式的覆蓋,不能濫用!important。
轉載于:https://www.cnblogs.com/waruzhi/p/3824230.html
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转】CSS样式覆盖规则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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