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笔记:重复博弈
1 序貫博弈與重復博弈
1.1 序貫博弈(sequential game)
參與人在前一個決策點的選擇決定隨后的子博弈的結構。因此, 從后一個決策點開始的子博弈不同于從前一個決策點開始的子博弈。或者說,同樣結構的子博弈只出現一次。1.2 重復博弈(repeated game)
同樣結構的博弈重復多次,其中的每次博弈被稱為“階段博弈” (stage game)。(重復博弈中的每一個子博弈:階段博弈)1.2.1 重復博弈的特點
->階段博弈之間沒有物理上的聯系(前一段博弈的結果不影響后一階段博弈的結構)
->每一個參與人都可以觀察到博弈過去的歷史
->每個參與者最后得到的報酬=各個階段博弈支付的貼現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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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博弈不是一次的,而是重復進行的,參與人過去行動的歷史是可以觀察到的,參與人就可以將自己的選擇依賴于其他人之前的行動。--->因而有了更多的戰略可以選擇,均衡結果可能與一次博弈大不相同。
重復博弈理論的最大貢獻是對人們之間的合作行為提供了理性解釋。在囚徒困境中,一次博弈的唯一均衡是不合作(即坦白)。但如果博弈無限重復,合作就可能出現。
2 戰略空間
2.1?不依賴于過去行動歷史的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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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背叛戰略:All-D——永遠不合作
·永遠合作戰略:All-C——永遠合作
2.2?依賴于過去行動歷史的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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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針鋒相對戰略(tit-for-tat)
第一次采取合作,之后每一次的行動都建立在對手前一次行動的基礎上。
如果你今天不和我合作,我明天也不和你合作;如果你今天和我合作了,那我明天也和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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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觸發戰略/冷酷戰略(trigger strategies)
第一次采取合作
之后只要沒有不合作,就一直合作下去;一旦有一次不合作,之后就都不合作。
3 合作的假值和耐心
本節需要用到的囚徒困境模型
同時就像 博弈論筆記1:囚徒困境與納什均衡_劉文巾的博客-CSDN博客_博弈說的那樣,R>T>P>S; (S+R)<T+T
我們引入貼現因子β(明天的一塊錢=今天的β塊錢)【β越大——越耐心,越重視未來】
維持長期合作的話,每個人的收益為, 從這里也能看出,β越大,也就是越耐心,長期合作的收益越大,也就越會合作。
當然,未來利益對人的重要程度還和很多因素有關:
->年齡:“59歲現象”(60歲退休的人,在他59歲的時候,可能會選擇更加重視眼前利益的策略)
->家庭:有家庭的人更重視未來的收益
->宗教:因果輪回
4?無名氏定理
在一個無限期的重復博弈中,如果每個參與人對未來都足夠重視(β足夠大),那么任何程度的合作都可以作為一種精煉納什均衡來出現(任何程度——整個博弈中合作的概率)。
5 合作與懲罰
5.1 針鋒相對
如果雙方都堅持針鋒相對戰略:
1)首次都選擇合作,之后也都合作,雙方的收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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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對方針鋒相對,一方總不合作
那么只有第一輪合作,第二輪開始都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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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收益為:
只合作一次的那一方:S+Pβ/(1-β)
一直不合作的那一方R+Pβ/(1-β)
?
什么時候會合作呢?
合作的收益大于不合作的收益?,即?
合作的好處越大(T越大)/不合作和好處越小(P越小)/單方不合作的收益越小(R越小)
——β的范圍越大,合作的可能性越大
5.2 行為的信息傳遞
假如我不合作兩次,才會被發現我的行為。此時的收益為:
此時的合作條件:
經過化簡,得到:
通過這個,我們可以得到結論:欺騙行為越晚被發現(越難被發現),欺騙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合作就越困難。
5.3? 針鋒相對戰略是一種納什均衡,但不是一種精煉納什均衡
t+1時刻,A知道B會合作,所以自己就不會不合作,反而會合作
——所以針鋒相對就不是一個精煉納什均衡
6?多重關系對于合作的影響
多重交易關系會對人們博弈中的行為產生 重要影響,使得人們之間更容易達成合作。
建立更多關系以達成合作
多重交易問題產生的懲罰的不可信問題:由于懲罰方和被懲罰方有關系,所以懲罰不僅懲罰了被懲罰者,懲罰者本人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懲罰了
假設兩人使用針鋒相對戰略,那么:
在交易關系1中,合作條件是?
在交易關系2中,合作條件是
如果這種交易在同樣的兩個人之間進行,即這兩個人同時進行這兩種交易,那么此時的交易關系矩陣變為:
| ? | 合作 | 不合作 |
| 合作 | (3+5,3+5)=(8,8) | (-1+0,4+9)=(-1,13) |
| 不合作 | (4+9,-1+0)=(13,-1) | (0+4,0+4)=(4,4) |
?
此時的合作關系為
如果本來的β為0.6 那么如果兩個交易分開進行的話,只會進行交易1。如果交易1和交易2同時進行,那么此時在這個β的條件下,交易和交易2 都可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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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交易常常鑲嵌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這種關系可以提高交易的合作程度。這也是人們愿意發展社會關系的原因。(家庭血緣關系、朋友關系、同學關系、老鄉關系。。。)6.1 殺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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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果懲罰對懲罰者本身的損害太大,懲罰就是不可信的。 ? ? ? ?這與投鼠忌器是一個道理,你討厭老鼠,但是你沒有辦法,因為你心疼那個盤子,那個器皿。投鼠忌器在企業內部很多環節都會發生,導致懲罰不可信,所以對方就不會太注重信譽。家族成員有時候比非家族成員更不可信任,更不守規矩,就是這個道理。 ? ? ? ??朋友專門騙朋友,是“殺熟”。問題也與懲罰的不可信有關。6.2 第三方實施懲罰
? ? ? ?前面假定了固定的一對參與人進行重復博弈, 對不合作的懲罰是由“受害人”本人實施的, 稱為“second-party enforcement”,或者 “personal enforcement”。 ? ? ? ? 但更經常的情況是參與人不固定的情況。此時, 懲罰要由第三方實施(third-party enforcement)。6.2.1 集體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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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規則:?每個人都應該誠實,都有責任懲罰騙過人的人;不參與懲罰的人應該受 到懲罰。 ? ? ? 如:假定B在t期欺騙了A ,C在t+1期就不應該與B合作。否則,D在t+2 期就不應該與C合作;? ? ? ? ? ? ? ?如果C在t+1期與B合作,而D在t+2期又與C合作,E在t+3期就不應該與D合作,如此等等; 敵友規則:開始把所有的人當朋友;t期的朋友關系繼續保持到t+1期,當只當他在t期不曾騙過任何人并不曾與你的敵人合作,t+1期才繼續是朋友。總結
以上是生活随笔為你收集整理的博弈论笔记:重复博弈的全部內容,希望文章能夠幫你解決所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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