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找不到了 清条怎么写啊?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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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找不到了 清条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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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借條丟失,已還款的。可以要求對方出具收條,注明已經收到償還某年某月某日所借之款。若是通過銀行轉賬還款的,在轉賬時可以備注以上信息。一旦出借人再次要求或者提起訴訟的,可以主張已經償還。債務還清證明證明范文:還 款 證 明今收到 借款金額¥ 元,借款期限為年日起至年日止,且于年月日將借款已全部還清。雙方自年日起已無任何債權債務關系。特此證明欠款人:收款人:年 月 日
只要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均具有法律效力,唯獨需要注意的是避免書寫歧義,以免舉證時造成雙方誤會。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借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頭約定,而沒有明確寫入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的具體年月日明確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是親戚關系,有的人在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了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了李四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兩種截然不同的意思。由此而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債務人署名和簽章并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托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律師曾碰到過有人這么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讓局外人不明白。其實寫清楚并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了。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或單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落個丟人現眼。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所以注明上身份證號碼是很有必要的)。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范本借條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篇一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借條篇二借條的格式并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是借條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則內容必須要符合要求,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該按照下面的格式來寫:規范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借條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于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借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條篇三現因借款人_______因經營__________(寫借款用途)需向貸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借款種類為現金,借款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時一次性償還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為:0.5%(年利率),特立此據為憑。借款人:______(親筆簽名并按手印)貸款人:______(親筆簽名并
只要能把事情證明清楚,證明人簽字按手印或單位蓋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難辦的就是你得長期保存好此條,如果你擅長保管,那到也沒什么。如果你不擅長保管,那最好去做個公證,公證費用由丟欠條的人或單位出,以后,你即使是證明丟了,你到公證處查,也能查出你還款的證明了。 公證文書的法律效力是最強的。
只要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均具有法律效力,唯獨需要注意的是避免書寫歧義,以免舉證時造成雙方誤會。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借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頭約定,而沒有明確寫入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的具體年月日明確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是親戚關系,有的人在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了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了李四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兩種截然不同的意思。由此而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債務人署名和簽章并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托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律師曾碰到過有人這么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讓局外人不明白。其實寫清楚并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了。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或單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落個丟人現眼。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所以注明上身份證號碼是很有必要的)。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范本借條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篇一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借條篇二借條的格式并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是借條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則內容必須要符合要求,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該按照下面的格式來寫:規范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借條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于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借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條篇三現因借款人_______因經營__________(寫借款用途)需向貸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借款種類為現金,借款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時一次性償還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為:0.5%(年利率),特立此據為憑。借款人:______(親筆簽名并按手印)貸款人:______(親筆簽名并
只要能把事情證明清楚,證明人簽字按手印或單位蓋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難辦的就是你得長期保存好此條,如果你擅長保管,那到也沒什么。如果你不擅長保管,那最好去做個公證,公證費用由丟欠條的人或單位出,以后,你即使是證明丟了,你到公證處查,也能查出你還款的證明了。 公證文書的法律效力是最強的。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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