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8.类成员变量声明为 对象与指针的区别
在我們平時寫代碼或閱讀代碼時,經常會看到,某個類A中需要使用另一個類B的方法。那么下面會看到兩種用法:
- 一種是直接定義一個B類對象。
- 一種是在類A中定義一個B類指針;
如:
// 頭文件 std::shared_ptr<cv::Mat> img_ptr_; std::shared_ptr<BlockingQueue<std::shared_ptr<cv::Mat>>>img_queue_ptr_; // .cc文件 // std::make_shared在動態內存中分配一個對象并初始化它, 返回指向此對象的shared_ptr img_ptr_= std::make_shared<cv::Mat>; img_queue_ptr_ = std::make_shared<BlockingQueue<std::shared_ptr<cv::Mat>>>(1);//定義在 頭文件 .h 中,聲明一個基類接口指針,沒分配內存 std::unique_ptr<Visualizer> visualizer_; //在 .cc文件中,將指針重置為類指針,并分配內存 visualizer_.reset(new Visualizer());
還有下面這種基類子類指針用法:
//定義在 頭文件 .h 中,聲明一個基類接口指針,沒分配內存 std::unique_ptr<BaseDetector> detector_; //在 .cc文件中,將指針重置為某個具體子類指針,并分配內存 detector_.reset(new Pix2pixDetector());原文鏈接
類的指針:他是一個內存地址值,他指向內存中存放的類對象(包括一些成員變量所賦的值).
對象,他是利用類的構造函數在內存中分配一塊內存(包括一些成員變量所賦的值).
在應用時:
1.引用成員: 對象用" . “操作符; 指針用” -> "操作符.
2.生命期: 若是成員變量,則是類的析構函數來釋放空間;若是函數中的臨時變量,則作用域是該函數體內.而指針,則需利用delete 在相應的地方釋放分配的內存塊.
注意:用new ,一定要delete…
類的對象:用的是內存棧,是個局部的臨時變量.
類的指針:用的是內存堆,是個永久變量,除非你釋放它.
當類是有虛函數的基類,Func是它的一個虛函數,則調用Func時:
類的對象:調用的是它自己的Func;
類的指針:調用的是分配給它空間時那種類的Func;
對于一個類的對象和這個類的指針(用new運算符分配內存)在應用時有何區別
1.類和對象是兩回事,對象是類的實例;
2.對象是在棧中分配的,使用new生成的對象是在堆中分配的;
3.要發揮虛函數的強大作用,必須使用指針來訪問對象.
指針可以實現多態,直接用對象不行
執行定義對象,在棧空間
new的在堆
類型決定了你能做什么.
其實作用基本一樣 都是為了調用類的成員變量 和成員函數用的
當你希望明確使用這個類的時候,最好使用對象,如果你希望使用C++中的動態綁定,則最好使用指針或者引用
指針和引用用起來更靈活,容易實現多態等
1.在類的聲明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可以聲明指向該類的指針,但是不可聲明該類的對象…
2.父類的指針可以指向子類的對象…
定義對象實例時,分配了內存。指針變量則未分配類對象所需內存,除非new了
指針變量是間接訪問,但可實現多態(通過父類指針可調用子類對象),并且沒有調用構造函數。
直接聲明可直接訪問,但不能實現多態,聲明即調用了構造函數(已分配了內存)。
至于那個效率高要看程序調用過程而定。
C++的精髓之一就是多態性,只有指針或者引用可以達到多態。對象不行
用指針:
第一實現多態。
第二,在函數調用,傳指針參數。不管你的對象或結構參數多么龐大,你用指針,傳過去的就是4個字節。如果用對象,參數傳遞占用的資源就太大了
原文鏈接
C++編程過程中,在一個類的數據成員是一個類時,定義這個成員變量為對象還是指針是有講究的。
在C++中,
ClassTest objTest;就已經構造了對象,分配了空間
而在C#、Java中,
ClassTest objTest;只是聲明,并沒有分配空間。
在C++中,ClassTest objTest;是在棧上分配空間,ClassTest *pobjTest = new ClassTest;是在堆上分配空間。
棧分配的空間自動回收,堆分配的空間需要手動回收。
那么對于C++類中數據成員為類類型時,將它定義為對象還是指針,并沒有絕對的情況,具體情況可以具體對待。
本質上是對象分配區域的問題:前者是在棧(stack)上分配空間,后者是在堆(heap)上分配空間。
一般來說,可以定義為對象,在如下情況考慮把數據成員定義成指針:
- 1)有多態的情況;會用到虛函數,基類指針;
- 2)可能和別的類共享,或只是引用別的類里的某個對象,所以生命周期不是很確定(這個可以考慮智能指針);
- 3)大數據類,如果定義成對象,會導致當前對象無法在棧內創建。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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